爱吃甜酒果的段太太

没更新那就是工作太忙,和lwp没什么好说的。

【金红】魔术师的彼得潘

9012的第一篇复健送给金红

第一人称双视角果然不容易写好,大家凑合看吧

前排 @啊啊啊阿宪宪  @加蛋锅巴  @沧浪沧浪 

应该还会有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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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术师的彼得潘

 

Bgm:Rain(I Want A Divorce)-坂本龍一

 

那地方我们也曾到过,至今还能听见海浪拍岸的声音,只是我们不再上岸。

 

                                       ——詹姆斯·马修·巴利《彼得·潘》

 

 

1.     埃瑞克

 

“下雪啦!”

公交车上坐在我前面一排的小男孩口齿不清的嚷嚷声让我睁开眼睛,隔着玻璃雪花窸窸窣窣地下坠着,我目光向前一跳,正好看见小男孩正对着玻璃窗哈气,他在玻璃上画了一个鬼脸,在他看不见的角度我露出了一个全然纵容的笑容。

孩子嘛,总是这样的。

我羡慕每一个孩子,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拥有纯真无邪的童年,更是因为他们能够成长,他们像是正在抽条的树苗,向着未来跃跃欲试。

而我——我被永远地留在了22岁。

我的母亲是皮尔马森斯一个牧师的女儿,她年轻的时候遇到一个流亡到那里的南方贵族,贵族在那里逗留了三个月后就离开了,他带走了她的心却留下了一个祸患般的胚胎。

后来那个胚胎发育成型呱呱坠地,我出生了。

我只是个意外的错误,因此注定得不到应有的爱。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长得越来越像我那下落不明的父亲,因为血缘关系而愈发相似的容貌却逼疯了我的母亲。

她沉沦在当初夭折的初恋无法自拔,而我终于也受不了她愈发复杂的眼神逃离了那个家。

那是1914年的第一个雪夜,我糊里糊涂地上了一班不知开向何处的火车,在车厢的过道上我遇到了那个自称是魔术师的男人。

他在我面前用手帕表演了个让人眼花缭乱的戏法,然后向我讨赏。

买过火车票之后的我几乎算是身无分文,我窘迫地摆了摆手想要抽身离开,他却拦住了我,平静的语气里却有着翻涌的期待。

他说:“我不要钱,我想要你的死亡。”

我不明白,迟疑着不敢动弹,他接着进行着蛊惑,“我用我魔术上的所有技艺换你死亡的机会。”

我答应了,因为那时候我还并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后来在美因茨的某家书店我看到了一本美国人写的叫做《彼得·潘》的童话我才后知后觉地明白了自己到底被改变了什么,不过也很迟了,那时候我已经三十好几了。

而那个魔术师也没有骗我,我确实学到了他所有的鬼把戏,靠着永远也攒不厚的家底在不同的城市里游荡,有时候单干也有的时候给马戏团打工,然后离开一段日子,在所有人都忘记我之后也许我会再回去,或者永远也不回去了。

在这些城市里我最喜欢多特蒙德,那里商人集聚,大手大脚的人很多,我在那里呆了快六年才离开,因为马戏团里有个姑娘说要嫁给我。

而十几年后,我重游故地,却在大街上遇到了当年的那个姑娘,她手里牵着半大的孩子一眼就认出了我,刚喊出我的名字我便落荒而逃。

那是第一次我为自己的永生感到惶惑,我不会变老,可也永远地被所有人留在了身后,他们前赴后继地奔向生命的终点,只有我一个人停滞不前。

那一刻,我竟开始期待着死亡能够如期而至。

我猜好多人肯定不信我的鬼话,其实我也不信,一直都不信,在世纪之交的时候,我甚至踩着点跑去蹦极,只是因为听说或许有机会改头换面重新做人,哈哈,可惜这只是个不靠谱的都市传说。

后来我也不折腾了,毕竟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也有一百多岁了,不太适合无理取闹。

新世纪开始的第二天我买了一张火车票,终点是弗赖堡,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期望着一段新生活的开始。

 

2.     马蒂亚斯

 

在公司楼下的星巴克遇到中学同学很难说是缘分还是运气。

咖啡见底了,离午休结束还有半小时,我的手指划过已经失去余温的杯壁,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老同学东拉西扯,心里盘算着怎么告别才算是不失礼貌。

“你猜我昨天遇到谁了?”星巴克隔壁的音像店放着披头士的某首歌,几乎把他的声音盖了过去,于是同学又不厌其烦地重复了一遍。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用余光飞快地扫过墙上的挂钟,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句,“谁?”

“杜尔姆老师啊,埃瑞克·杜尔姆,就是我们上十一年级时候的地理老师,总是脸红的那个。”同学以为我对那个人还是毫无印象便是一番比划。

我垂下眼帘,躲开对方企图用真诚的对视来进行的共情,“他应该也三十好几了吧。”

我记得我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七岁,他二十六岁来着。

“他一点点也没有变老”,同学忿忿不平地拍了桌子一下,丝毫没注意到几滴飞溅的咖啡落在了他的袖口上,“甚至看上去更年轻了,不过他记性好像变差了,我和他打招呼他根本没认出我来。”

真是尴尬,我腹诽,但还是摆出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有可能是你认错人了。”

“不可能”,他固执地瞪着我,好像六亲不认的人是我一样,“他手上拿的咖啡杯上还有他的名字呢。”

毫无主题的闲谈到此为止,我决意不把这些放在心上,从星巴克里走出来,外面开始下雪了,我没有带伞,好在这雪也没大到要打伞的地步。

一辆公交车在马路对面缓缓靠站,三五个乘客稀稀落落地下车,冒着雪向着不同的方向散开。

我心不在焉地站了一会儿,转身回了公司。我本就不是个大方的人,向来吝惜自己不为人重视的感情。

办公室里暖气开得很足,把我身上的小雪花直接烘成了水蒸气,我的目光扫过放在桌角的相框,照片里那个人就站在我的身旁,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活在别人茶余饭后的闲谈里。

他喜欢所有的学生,这种喜欢或许不分伯仲,但他和所有老师都不一样,毕竟没有哪个老师会带着学生在课堂上变戏法。

班上很多人都喜欢他,喜欢的性质可能有所不同,但我和他们也不一样,毕竟没有哪个学生是敢把老师堵在办公室里表白的。

只是他没答应,也没拒绝。

毕业典礼那天,他就站在我边上,还替我整理好了系的乱七八糟的领带,对我改了称呼肆无忌惮地称呼他为埃瑞克也只是微微一笑,似乎默许了这种幼稚的冒犯。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然后一转眼十年就过去了。

 

3.     埃瑞克

我在音像店买了一张《小飞侠》的蓝光碟。

付钱的时候,我瞥见收银员的眼神不住地往我身上飘不由地失笑,大概这年头也没几个成年人沉迷于老版动画歌舞剧了。

这十年我顶着一张二十几岁的脸过着退休般的养老生活,我不再去年轻人的圈子里凑热闹了,我发现和老年人交流更适合我,有时候他们记性不好,一转头就能把我忘了,但我也从不寄望谁能一直把我记在心里。

要不是前几天在咖啡厅遇到曾经的学生,我的那段短暂的教师生涯大约真的要在心底生锈发霉了。

那时我刚刚到弗赖堡,拿着在斯图加特混来的一张文凭成了那里一所文理中学的地理老师,这时候的教育和我出生的那个年代已经很不一样了,孩子们都很早熟,每每在操场上看到依偎在一起的少男少女我都会下意识怔一下,才装作见怪不怪地溜走。

他们比我小太多了,都说三年一个代沟,我和他们之间大约隔着千山万水吧。

所以这就是你拒绝他的理由吗?这些年我不止一次这样子站在上帝视角去诘问自己,可偏偏又不愿去为自己找借口,胆怯是真的,逃避也是真的。

我喜欢他吗?我觉得是喜欢的,因为乱了节奏的心跳是不会骗人的,哪怕它已经按部就班地运作了一百多年,还是被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子搅得方寸大乱。

后来我不愿意再想这些了,都十年了,我为什么还要和一个老不死的自己过不去。

音像店的隔壁是家星巴克,透过落地窗我目不转睛地看了柜台前忙得像个陀螺一样的服务员一会儿,推门走了进去。

“您好 ,请问要点什么饮料?”年轻的女孩儿竭力冲我露出了一个还算元气的笑容。

我的目光掠过面前的菜单,堪堪停在她脸上,自顾自地说:“我用我魔术上的所有技艺换你死亡的机会,行吗?”

女孩瞪大了眼睛,显然没懂我在说什么。

僵持了几秒后,我因为不想被当做疯子赶出门去只得讪讪地转移话题,“唔,我说我要一杯香草星冰乐。”

女孩犹疑地打量了我一会儿,一声不吭地为我点了单,似乎被我吓到了。

饮料做好了之后,她还是问了我一句要不要写上名字,我点了点头。

她拿起马克笔等着我报出名字,我为自己刚刚的无礼挤出一个略带歉意的微笑,说,“埃瑞克·杜尔姆,谢谢。”

“老师。”拿起杯子的时候有人这样喊我,那两个字像是一根细针精准无误地戳中了我的要害,把我钉在了原地,过了好几秒,我才逼着自己转过身去。

我的学生站在那里,在光里向我走来

 

4.     马蒂亚斯

 

我觉得我疯了。

认出埃瑞克的那一刻,我就在心里就开始盘算他是吸血鬼的可能性有多大。

他一点也没有变,甚至当他露出我最熟悉的笑容的时候,我自暴自弃地想是就是吧,最好也咬我一口,把我也变成吸血鬼,然后永远也别想把我甩掉。

我们俩坐在临窗最角落的位置上,谁也没有先开口,浅浅的香草味在空气中浮动着,有一下没一下地撩拨着我鼻尖。

“《彼得·潘》看过吗,我和他的基本原理差不多,他不会长大我不会老。”熬了半天到底是埃瑞克先开口了,他自嘲般地耸了耸肩,似乎没指望我能理解他这种奇奇怪怪的生理结构似的。

我突然有点庆幸自己没张口就问他到底是吸血鬼还是狼人。

“不吃人不吸血也不会变身,会饿会困也会累。”他好像读懂了我那个如释重负的笑容,用指尖轻轻敲打着桌面。

“所以你没有给我答复就走了。”我真的感觉到无尽的酸楚在往上涌,噎得我说不出话来。

他没有说话,我看得出他很紧张,不停用指腹摩挲着纸杯的杯沿口。

“老师——”

“马蒂亚斯”,我的话被埃瑞克拦腰截断,“人真的不能活太久,很容易厌世的,所以我宁可得不到,也不想得到了之后再失去。”

“我一个人过了快一百年了,我太自私了,我不想一个人承担失去你的痛苦。”

他颤抖的睫毛像是浅棕色的蝶翼,在我心上掠过,最终还是飞远了。

 

 

Tbc

 

1.     和彼得潘的性质还是不同的,彼得潘不想长大,埃瑞克无法变老

2.     世纪之交蹦极那个梗出自郑渊洁的一个短篇,具体名字叫啥我忘记了

3.     年龄操作解释一下,红红出生于1892年,金总被我改大了两岁,1992年生,红红那个26岁是瞎编的。

4.     OOC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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